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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财务紧张需裁员为由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还未提交)

用人单位以财务紧张需裁员为由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还未提交) 用人单位以财务紧张需裁员为由以口头通知的方式要求本人提交辞职报告(还未提交),并在当月结算了工资和停缴了社保,且入职时单位以其他理由收存了本人的劳动合同,在交接离职手续时本人要求取回劳动合同并获得辞退赔偿,单位口头承诺给予补偿,并表示劳动合同还未盖章但可以先取走欲让本人直接签定解除劳务合同的协议,本人已拒签。在已提交了离职交接书(理由未填主动辞职),未收到当月结算工资以及辞退补偿,未收到书面形式的辞退通知的情况下,请问该如何确保自身权益不被侵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9-03-23 16:3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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