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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对方一直要求我垫付医疗费用,我可以不垫付吗?

交通事故中,我负次要责任,对方一直要求我垫付医疗费用,我可以不垫付吗? 我的小车与摩托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摩托车主饮酒驾车,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拨打120、122和保险,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垫付了前期医疗费用和护理费1400元,现在垫付的钱可能用完了,伤者家属天天追问我垫付医疗费用,并打电话威胁我人生安全,请问我是否可以不予垫付其医疗费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njun……(四川)
提问时间:2013-01-30 16: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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