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我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一个朋友借贷,但那个人是以高利贷的形式出借的

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我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一个朋友借贷,但那个人是以高利贷的形式出借的 关于民间借贷的问题。我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一个朋友借贷,但那个人是以高利贷的形式出借的,而且合同上没有写明年利率月利率多少,只写借款本金多少,利息多少,到期归还多少。现在因为这事我已经离婚,前夫在整件事情中并不知情,现在我无力偿还,对方起诉我和我前夫,在这件事情中能否定义为高利贷?法院一般会怎样判决?我需要采取什么应对措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9-03-18 12:1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