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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协议给未满18岁的子女,要求更改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后房产协议给未满18岁的子女,要求更改孩子的监护权 一年前协议离婚将一按揭房协议给5岁的女儿,监护权为男方,由男方交月供偿还贷款,双方均无权变更或变卖房产。实际情况是: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居住房子,此房离婚前是双方财产,请问女方现在可以要求将房子公证给子女或者过户给子女吗?因男方对孩子照顾不周,现女方要求入住此房照顾孩子并更改孩子的监护权,请问怎样做能保证到子女的权益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杨梅果(新疆)
提问时间:2013-01-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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