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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婚前房产的界定问题

关于婚前房产的界定问题 房屋是2012年3月购买的的二手房(全款),当时只是合同,找开发商办理的合同改名。由于原房东购买时间早,所有更名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写的是2009年。购房发票是2012年5月开的。现在在办理房产证,已经手续齐全已经提交,关键是购房合同也交给房管局了(现在写的是我自己的名),手里只有购房发票了。想问一下如果我在房产证下来之前办理结婚证,如果离婚的话属于共同还是个人的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d7513……(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3-01-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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