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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春市二道粮油食品公司职工,1991年参加工作,1992年3月单位效益不好让我待岗
我是长春市二道粮油食品公司职工,1991年参加工作,1992年3月单位效益不好让我待岗 我是长春市二道粮油食品公司职工,1991年参加工作,1992年3月单位效益不好让我待岗,期间什么都没有,只是给我交社会保险2005年国企改制,单位说与我没关系社会保险也不交了,我至今未解除劳动关系,我到劳动仲裁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和1992年到现在的生活费,劳动仲裁在2018年9月27日立案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018年10月31日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也没开庭,让我去二道法院,2018年11月2日二道法院立案并收受理案件费10元,2018年11月7日下传票,2018年11月14日开庭,被告拿出国资委2005 31号文件,法官说国企改制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就闭庭啦,2018年11月16日下达判决书,理由是国企改制是政府主导改制不我不服判决上诉中法,2019年2月19日开庭法官说确定不了劳动关系,被告按照2005年改制时要给我解除劳动关系给一万元,2005年改制时单位先让我交2000元转制费,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4200元,扣除2000元剩2200元,我嫌钱少没解除,这次调出企业信息才知道2005年改制应该给一万元,现在等法院判决书呢,我手里有社保繳费凭证,还有当年是单位让我待岗的证人证言,还有企业信息,职工如何安置,长春市二道粮油食品公司变更长春市信友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转让合同,现在社会保险局里还有我的欠费记录,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9-03-10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