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我在2015年时候在石油上班那时候因为勘测地方比较偏远让朋友回来帮忙办张手机卡

你好,我在2015年时候在石油上班那时候因为勘测地方比较偏远让朋友回来帮忙办张手机卡 你好,我在2015年时候在石油上班那时候因为勘测地方比较偏远让朋友回来帮忙办张手机卡,用的朋友身份证办的,然后2016年左右手机丢了那张手机卡就没用了,最近朋友打电话说去银行贷款的时候有污点,让他去电信营业厅把费用缴纳,朋友去营业厅查询之后发现是这张卡欠费,而距今过去两年的时间了营业厅说是要缴纳800元违约金,但是两年没用过而产生的这个费用怎么算的?一般正常来说手机号在停用3个月就自动注销了吗?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费用呢?我不太理解法律方面的问题不知道这个要怎么处理,麻烦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独白凉(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9-03-09 12: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