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在上班的路上骑车因避让一个逆道行驶骑车的人,把脚踝摔成粉碎性骨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在上班的路上骑车因避让一个逆道行驶骑车的人,把脚踝摔成粉碎性骨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在上班的路上骑车因避让一个逆道行驶骑车的人,把脚踝摔成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听别人说我这个能申请工伤,前后花掉三万多。等出院去找老板,老板说你出事故的那天请假了,还找了主管主管一口咬定说我那天请假。唉……小老百姓也搞不过他,只想法律公正吧!就走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你出事故没报警不能认定工伤。也怪我当时以为没事就让那个骑车的人走了也没要那个人的电话,现在也找不到那个人。拿不出什么证据也认啦。终极裁决下来后我拿去强制执行,大概十几天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还没收到法院传票,执行局今天打电话叫我我叫我去撤诉,说是对方起诉你的,这个就不生效了。不知什么意思,我需要去执行局撤销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9-03-05 09:36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