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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案

离婚案 05年7月我和丈夫结婚。我在家开店,月收入2000元,09年10月有一个女儿,自有孩子在家照顾孩子,店就不开了。丈夫在外地有固定工作,有五险一金,月收入6000元左右,(工资+奖金),不经常回家。婆婆今年63岁,有退休金1千多加上租房2000元吧,期间婆媳关系一直不好,别人劝说无果。后因我和丈夫性格不合,互相没有信任感,经常吵架直至上手。感觉这样生活没有意思。
我想问一下,
1.丈夫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各项条件对孩子将来比较优越,会判给他吗?
2。婆婆那里马上就要拆迁了,按几代人分房,楼房孩子那份我能要吗?
3。婆婆为了我能少分财产,说结婚前有债务,可我不知道,会不会是伪证。
4。离婚了,我能申请什么赔偿费,精神损失费,夫妻共同财产都有什么?
5。孩子的抚养费:他应支付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DEFA……(北京)
提问时间:2010-06-2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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