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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后有两个小孩,离婚了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再婚后,双方因身体病原因不适应

男女结婚后有两个小孩,离婚了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再婚后,双方因身体病原因不适应 男女结婚后有两个小孩,离婚了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再婚后,双方因身体病原因不适应,再生孩子,请问女方能向前夫要回一个该孩子的抚养权吗,女方不向前夫支付再婚后男方的抚养费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9-02-27 09:17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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