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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情况是这样: 我跟朋友出去KTV唱歌然后里面工作人员跟我

大概情况是这样: 我跟朋友出去KTV唱歌然后里面工作人员跟我 大概情况是这样: 我跟朋友出去KTV唱歌然后里面工作人员跟我们一起在喝酒我喝不下了要去上洗手间他就抓我的手不让我去我就散开他的手结果不小心把他手机弄坏了,他就去警察局说我强奸他然后现在又说强奸未遂警察局没有物证就把我抓到了看守所请问这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迈科胶带有限公司(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9-02-26 15:3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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