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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在试用期内辞职,辞职报告申请日期是22号,离职日期也写的22号

我在试用期内辞职,辞职报告申请日期是22号,离职日期也写的22号 我在试用期内辞职,辞职报告申请日期是22号,离职日期也写的22号,没有提前三天,(23,24号休班)但是25号回来交接,辞职交接表写的日期是25号,公司以我旷工三天为理由在离职证明上写我严重违纪,这种合法吗?我能不能以我写错了离职日期的理由申请劳动仲裁?考勤表上写的我22号上班,23,24号休班,我是25号回来办的交接,交接人写的25号,但是交接表上离职日期写的也是22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9-02-25 19: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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