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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只有法官和书记员两个人,当时证据不全,让双方提供证据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只有法官和书记员两个人,当时证据不全,让双方提供证据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只有法官和书记员两个人,当时证据不全,让双方提供证据,告知原告第二天把证据送达,第三天法官还在给被告打电话要证据,第四天被告把证据送达了,原告送达的证据被告没有质证,且原告证人证词答非所问,判决书上边显示的审理人变成了四个人,并且没有开监控录像,几天后通知在审理当天就结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9-02-19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