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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对与错?法院究竟有没有全力调阅涉及案件的证据的权利?恳求各位律师解答!!!

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对与错?法院究竟有没有全力调阅涉及案件的证据的权利?恳求各位律师解答!!! 案件是房产案件。1998年我买了我哥哥的房子,当时因为其它原因没有过户,但是在我妈的见证下写下了购房协议书。2012年,因为我哥病重,我要求我哥协助我班里房屋过户手续,当时我哥的女儿以各种理由拿着我哥的户口和离婚证明不与协助过户,直到2012年的8月份,我去房产调查,才发现房子被我哥过户给了他的女儿,我连忙起诉,在起诉的过程中我哥去世,遗留下来很复杂的事情。我有好多疑问网各位律师解答。
  一  当时我的诉状的原告是我,被告是我哥的女儿,(这时我哥已经去世),诉讼请求为 一  请求确认我哥和她女儿的赠与无效。二 请求确认我与我哥的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据我们所知房子是被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的,我哥当时病情十分严重,根本不可能下床,而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必须要本人在场,那么是如何办理的?就这一问题关键我方律师和法院三番五次的到房管局要求调阅档案,房管局就是不准。理由是房本没有核发,不予调阅,但是在房管局的计算机查询,显示的名字已经变更为我哥的女儿的名字,查询的名字已经变更了怎么还没有完成手续呢?就连法院去调阅档案怎么也不能调阅?难道法院作为权利的行使机构也不可以吗?
  二  据我方律师所知   在他们办理过户的过程中大有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房管局不给出示档案,那法院是不是可以采用强制的方式调取档案呢?
  三  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为 我方请求无效,全部驳回。驳回的理由为原告请求的确认被告于她父亲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应当举证证明被告和我哥之间有赠与行为,并且证明该赠与行为具备法定无效情形,所以驳回原告请求。二法院认定纸制房本没有核发,被告只能是我哥,诉讼主体不对,驳回所有请求。
  我的问题是:一  被告不出示任何证据,包括赠与的公正合同,及其在房管局办理手续的任何档案,那么法院可以采用强制手段调取档案吗?
   二  我方出具的证据有 购房协议   我哥收到房款后的字据,及其见证人我妈的证言,法院为什么还不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呢?
  三  我起诉时我哥已经死亡,被告只能是我哥的女儿,而且在房管局的计算机查询系统上产权证的名字已经变更为我哥的女儿,诉讼主体没错啊?
  四  我还要在上诉,上诉的时候应该注意那些问题?


   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志光(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3-01-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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