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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方。经人介绍和女方认识。摆了酒席。然后一起共同生活了两个星期

我是男方。经人介绍和女方认识。摆了酒席。然后一起共同生活了两个星期 我是男方。经人介绍和女方认识。摆了酒席。然后一起共同生活了两个星期。总共给了女方十六万彩礼钱。女方一直不愿意领结婚证。而且喜欢吵架。吵架就回娘家。这次回去了就不回来了。我能要回彩礼钱吗?能要回来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9-02-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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