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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律师,您好,我春节前腊月二十八被偷了一部华为p20手机

各位大律师,您好,我春节前腊月二十八被偷了一部华为p20手机 各位大律师,您好,我春节前腊月二十八被偷了一部华为p20手机,价值3388,之后报警,有出警、警方录像记录,后来又买了一部华为手机,就在今天正月十二,我在新手机的华为云账号上看到了被盗手机的定位,位于一间二手手机店,随后报警,警察答应明天一同过去了解情况,我在新手机的“找回手机”功能中可以将被盗手机不停响铃。以上为我的情况,我想咨询的是,这个找回手机功能并让被盗手机响铃能不能作为手机归属我的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9-02-16 21: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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