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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跟男方协议离婚以后,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按揭购买了一辆车登记于女方名下

跟男方协议离婚以后,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按揭购买了一辆车登记于女方名下 跟男方协议离婚以后,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按揭购买了一辆车登记于女方名下,首付7万左右有5万是男方借的,剩余首付由男女双方出资,他父母帮忙还了男方借的5万。双方感情破裂后,车辆由女方变卖,除去剩余按揭款,剩余不到5万块。现在离婚证已经办理,协议由双方确认签署,协议上明确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离婚后若发现一方有债权债务,在谁名下又谁承担。现在男方要求退还车辆首付款5万,是否合理?女方意见是可以退车辆剩余款一半,而男方家人以女方还钱为由,企图对女方进行骚扰,该如何解决?是否我还需要全部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mile(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9-02-1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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