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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其间,娘家用银行转帐方式给女方,女方再用现金支付方式给男方起屋(屋名下是男方父母名字)

婚前和婚后其间,娘家用银行转帐方式给女方,女方再用现金支付方式给男方起屋(屋名下是男方父母名字) 婚前和婚后其间,娘家用银行转帐方式给女方,女方再用现金支付方式给男方起屋(屋名下是男方父母名字),娘家与男方没有立借据。婚后,娘家觉得男方没有好潜力,娘家人不断教唆女方,导致家庭恶化致离婚局面。男方从结婚,育儿,起屋投入大量精力和财力,致使欠下较多债务,并且一直由男方支撑。其间男方借外款投入一间饮食,由女方打理,到有利润后所有收入女方控制,并没有给付男方还款。现用离婚方式逼使男方归还没借据款项。男方现时单独支撑已经困难,再还款已逼上绝路只能坐牢。请问,如果闹到上法院这些没立借据款项能判到男方归还不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9-02-10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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