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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 广州人在佛山买了房子,1月2号装修时装修工人因泡水导致楼下的客房顶,鞋柜墙壁渗水,处理后已经不渗水了,协商赔3千元作为修复,但要保证一年后衣柜不发霉变形。1月15号左右楼下又说客厅楼顶渗水,经管理处查看后,我们没有违规,只是正常放沙子,而且开发商已经答应无偿给楼下住户修复客厅楼顶,大厅的位置我们没有打过地板,反而是楼下住户装灯时打了爆炸螺丝,但楼下住户一定要我们再赔3千元,不然就起诉我们,我感觉很不公平,还列出各类赔偿金额:客房屋顶1500元,厨房屋顶500(厨房并没有渗水)餐厅鞋柜1800元,客厅屋顶3500元,潜在损失部分:客房衣柜8000元,厨房吊柜2000元,客厅吊灯1600元,误工费5600元,交通费200元,翻修期间安置费(房租+搬家费)5000元,房屋损毁鉴定5000元,诉讼费200,合计34900元。请问楼下所列的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鉴定的费用是楼下支付还是要我们支付?如果楼下起诉我们是否要到广州起诉,楼下的律师费是否也得我们支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013-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1-22 13: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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