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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我离婚后和河北的丧偶孙女士结婚,当时孙女士带有两个孩子,同年将她们的户口迁入到我们村,村里给批了宅基地,我们共同盖了房,07年我们的平房拆迁,按平房面积给了补偿款130万,当时政策是本村人有50平米安置房的购买权,我们家4口人200平米,当时购买了三套安置房,其中有两套两居室,当时写购房合同写的两个孩子的名,还有一套是一居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目前只有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有办理,现在我和孙女士离婚,我想分割三套房子的一半,即一套半,像这种情况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吗?法院会支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jia……(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2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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