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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是给XXX食品厂送煤的,当初收货人给我出具了收条,收条上面按有收货人的手印及公司公章,收货人和食品厂老板是亲兄妹关系,现在串通说我没送煤,收条是白条,他公司不欠我钱,,现在对方一直要把这个经济纠纷案列为刑事案,说已经在刑侦队报案,只因为对方在公安机关有关系,说我欺诈诈骗他公司,请求那位律师帮帮我,我这个案子能不能立为刑事案处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帮我的人(山西)
提问时间:2010-06-23 18:55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6-23 23:45
只要是经济纠纷,就不可能列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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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6-25 00:46
关键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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