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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民事诉讼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一审、二
我的是民事诉讼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一审、二 我的是民事诉讼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一审、二审、审请再审的结果都是一样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二)、(四)、(五)、(六)、(七)条,二审的审判员又违反了审判组织程序,我向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控申科的人不受理我的抗诉,叫我回地方检察院抗诉,给我的理由是我的二审判决是在你所在的地方生效的就回到你的地方检察院抗诉,我说我的再审裁定是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的,我应该向省检察院抗诉,无论我怎么说他们就是不受理还不让我进去找监督检察科,我回到我所在的地方检察申请抗诉,我的抗诉申请是写着不服省高级法院驳回我的再审裁定,地方检察院给我的受理通知书是说受理我不服二审判决的监督申请,三个月后我收到地方检察院给我的不支持我监督通知书,我知道他们只是做做样子不是为民,我知道我的案子被人买通打点好了,我无论去那里申诉都是处处受阻,在网上申诉提交不了说我非识访问说我用户被限制等等,我就像被人拿石头围住了,请问各位大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9-01-29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