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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他人侵犯私人财产

他人侵犯私人财产 本人于2006年有一合作伙伴,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伪造我的签名并利用我的房产证在农村信用社贷款50000元,但是到期后并没有偿还,如今此人已无音讯。 现在农村信用社作为原告在法院起诉了我。但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最终判决我不承担责任。受理费与鉴定费由原告(农村信用社)承担。
可是农村信用社现在拖着不归还我的房产证和由我预交的鉴定费。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ngxi……(新疆-喀什)
提问时间:2013-01-21 18: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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