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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亲路费报销

关于探亲路费报销 您好。我的户口在湖南长沙,身份证信息也是湖南人,未婚,2012年考到甘肃省庆阳某县某乡当村官(报考条件中不限考生户口),签了三年合同,按乡镇公务员工资标准发工资,2012年9月1日起薪,10月8日正式上班,现定了2013年2月5日(在放假范围内)从西安回长沙的硬座车票,看望父母、过年,请问我的来回路费能否报销?能报多少?怎样报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子言2013(甘肃)
提问时间:2013-01-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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