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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集贸市场内小吃店租户,因现经营项目效益不多,想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小吃类别再改一项目经营

我是集贸市场内小吃店租户,因现经营项目效益不多,想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小吃类别再改一项目经营 我是集贸市场内小吃店租户,因现经营项目效益不多,想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小吃类别再改一项目经营,不违反市场规定,可市场办公室以市场内有一家经营同类产品为由,强制不让干,市场没有张贴告示及明文规定等,己严重影响了我的经济损失,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怎么走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9-01-26 15: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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