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面积如何计算?
以最新的为准
你好,以后者为准。
1、05年的规定不是‘所有的阳台均只按一半的面积计算’而是‘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你看错了吧!没有所有的规定;也没有规定‘封闭式阳台’按照面积的1/2计算’;2、所有两个规定不矛盾的;《房产测量规范》是更详细具体的规定,当然按照具体规定执行。
就是整个用建材包围
封闭式阳台要全部计入面积,未封闭的只算一半。
已经回复。
您好,住建部出台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共分三类,一类是建筑设计行业的计算规范,一类是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方面的计算规范,还有一类就是房屋销售面积方面的计算规范。虽然两套标准均是住建部下发,但执行的范围有区别,特别是房屋销售面积,只能按2000年出台的《房屋测量规范》的标准计算。对于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的规范只适用在建筑设计领域,而不是房屋销售方面。参考以下文章//***.com/p-996319369526.html,祝好 我的补充: 2013-01-20 19:4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处长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条款内容的解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以下简称计算规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后,我市部分商品房买受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就计算规范有关条款内容提出咨询,如封闭式阳台按照计算规范“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的规定,为什么全部计算建筑面积?若按1/2计算建筑面积,那么在该计算规范未公告前,商品房买卖双方就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封闭式阳台,其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是按预测而确定的,将导致建筑面积误差超过3%的规定而引起违约。以上反映的问题归根到底要弄清计算规范制定实施的目的。为此,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于2006年2月22日上午10时58分与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晓丽处长取得联系。胡晓丽处长解释:计算规范制定实施的目的是“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不适用计算规范。显然计算规范中关于“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的规定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房产测量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总结如下: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只适用于工程造价计价,而不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
2、《房产测量规范》适用于商品房建筑面积测量,规划和房产部门都应按照此规范执行。
3、两个规范并不冲突,适用范围不一样,没有高低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