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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后男方给女方的礼金(彩礼和首饰),现在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已经同居两年)

登记后男方给女方的礼金(彩礼和首饰),现在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已经同居两年) 登记后男方给女方的礼金(彩礼和首饰),现在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已经同居两年),这些礼金财产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男方有权进行分配吗?女方的嫁妆男方有权分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oon瑜(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9-01-12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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