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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婚后购买的装修材料 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为共同财产

关于婚后购买的装修材料 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为共同财产 结婚后未共同生活,但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装修男方的婚房,购买过一些材料之类的,都有收据 钱款由女方垫出,收据由女方保管,但是由于房子是男方的所以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名字都是男方的,这在离婚的时候如何判定?女方是否可以索要一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enjob……(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3-01-18 19:1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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