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饭点吃饭顾客讹人
饭点吃饭顾客讹人 各位律师您好,我家开了个火锅店,12月29日晚上六点左右有五六位个顾客在我火锅店包间吃饭,由于他们坐的是包间,又是煤气炉火锅,房间比较小,煤气,没有灭,继续燃烧,但是温度有点高,可能有点一氧化碳中毒。晚上八点到九点他们吃完饭下来,其中一个女士有点头晕,被搀扶下楼出来外面就比较好了。晚上十一点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头晕,好像一氧化碳中毒,我们立即到当地的医院检查吸氧,但是由于当地医院条件有限后转去更好的医院检查。作了好多检查一共花了2万元左右,他们四个人,一直住到现在,但是他们还能继续上班,休息时到医院做治疗,医院是他们按要求入住的,很有可能他们和医院串通好的,医生给的意见说是严重又不严重,就是模棱两可的回答,现在还在住院治疗,另外还有两个人在事发后十三天后住进医院说头晕,我们还用负责吗?我们看了很多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总结出这几个人已经康复了。但是他们还要继续住院。我们能否起诉他们,我们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证据更有利我们。主要他们是当地派出所治安民警。怕官官相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dlov……(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3-01-17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