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保险公司的这种合同是否合法
保险公司的这种合同是否合法 我有一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年缴3000元,共交10年。保险公司在我出险时或死亡时,赔付3万元,合同终止。我认为前10年,保险公司是起到保险的作用。10年以后我已交够三万元,我再出险保险公司是拿我的3万,赔付给我。我不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无代价的占用我的3万元钱。我认为保险公司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我不知我的认识是否正确。请专家给予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engch……(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1-17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