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学校大班全托幼儿园把下巴磕伤了里外缝了十多真,请问学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有责任
您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