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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一方未婚,一方育有一对双胞胎(协议归前夫)该如何面对不惑之年!谢谢您们!

再婚家庭一方未婚,一方育有一对双胞胎(协议归前夫)该如何面对不惑之年!谢谢您们! 您好,离异的我和未婚的他经过家人介绍两年的了解组成一个新的家庭,我再婚前生育有双胞胎,但离婚时,协议判给了对方,也就是前夫,而我们重新组成的家庭没有子女,我们俩都快四十岁,余下的大半辈子注定了没有孩子在身边奉养,尽孝,甚至送终,我们也看了我省的有关条例,觉得类似我们这种情况好像没有专门提及,是空白?还是有待改善?我也不清楚,就是想着,我们国家本身就是一个人情大国,如果本着人性化的建设各个领域,难道我们夫妻俩就真的不能要个孩子,在自己身边,可能受传统思想观念比较重吧,但我觉得如果换成任何人,估计都会这么想吧。希望可以重新定义我们,重新计划我们,让我们省的有关条例法规真正的体现出人性化的意义!谢谢各位领导!谢谢您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中国普通工人……(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3-01-17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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