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屋内公共上水管爆裂,家里遭受重大损失,该由谁担责!
屋内公共上水管爆裂,家里遭受重大损失,该由谁担责! 你好,我是陕西省宝鸡市大庆路79号方豪花园的业主,2006年搬入小区。2013年凌晨4点左右阳台公共上水管突然爆裂,近5厘米的裂缝,因为裂口较大,屋里很快被淹,打扫时水位已经没过脚踝,打扫了近5个小时才把客厅、主卧次卧的水排干净。因为铺的是木地板,被水浸泡后地板现已全部翘起,地板是用不成了。
当天去物业反映情况希望得到赔偿,物业说根据《物业法》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责任是开发商使用的ppr管有问题。第二天我们又去宝鸡市圣泰房地产公司反映情况,他们说那是圣泰的第八项目部承建的,他们没有%E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dora(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3-01-17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