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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份的问题。

关于公司股份的问题。 1。我们原来是国有企业后来改制的是民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以出资入股和工龄折算入股。现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所持有股份占35%以上,还有30%左右是工会股。其余为其他股东持股。现在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想要把30%的工会股转成自然人持股。以当初公司成立时的股东持有股,(或是现在股东持有股份额)为比例自然分配合法吗?如果反对的股东人数过半但所持有的股份没有过半数能执行上述行为吗?2.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想要出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现有小股东没钱出资认购,可不可以在其余小股东(人数过半所持股份未过半)同意的情况下以公司的钱款先行垫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uefan……(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3-01-16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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