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多年,孩子一直随女方,现已大学在读,男方在个税填写中,提出孩子的教育费用双方各分摊50%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男方同意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50%,女方为什么拒绝?
对方原因负担教育费 你不想要?
为什么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