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企业学校移交 遗留教师问题

企业学校移交 遗留教师问题 我们是原山东淄博制丝厂子弟学校的部分教师,1998年8月企业与周村区达成协议移交学校,当时在职教师21人(不含退休内退教师),其中20人有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证书。根据协议(协议内容教师未知)学校的校舍校产划归政府并提供10万元资金,政府内定录用10名教师(暗箱操作,没有公布名单),7人由周村区教委安排工作岗位,统一管理使用,企业支付薪酬(2002年暑假期间,7人因多次上访要求解决编制问题被区知府撵回企业,企业已无岗位,下岗待业直至企业改制破产)。
   我们大多由师范院校毕业分配到单位,在教师岗位上工作了十年乃至二十多年,现在年龄在50岁上下,生活负担沉重。1999年以来我们无数次上访,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问题一至没有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期盼我的春天(山东)
提问时间:2013-01-15 19:3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