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企业学校移交 遗留教师问题
企业学校移交 遗留教师问题 我们是原山东淄博制丝厂子弟学校的部分教师,1998年8月企业与周村区达成协议移交学校,当时在职教师21人(不含退休内退教师),其中20人有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职称证书。根据协议(协议内容教师未知)学校的校舍校产划归政府并提供10万元资金,政府内定录用10名教师(暗箱操作,没有公布名单),7人由周村区教委安排工作岗位,统一管理使用,企业支付薪酬(2002年暑假期间,7人因多次上访要求解决编制问题被区知府撵回企业,企业已无岗位,下岗待业直至企业改制破产)。
我们大多由师范院校毕业分配到单位,在教师岗位上工作了十年乃至二十多年,现在年龄在50岁上下,生活负担沉重。1999年以来我们无数次上访,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问题一至没有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期盼我的春天(山东)
提问时间:2013-01-15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