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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安置房

离婚分割安置房 我北京人,我于98年离婚,净身出户.2000年和河南的赵某结婚,赵某带两个孩子,当时户口也迁到了北京 ,然后在我们村批了宅基地,我们共同盖的房子,于2009年拆迁,获得180万元,然后用这笔钱买了三套安置房,其中两套购房合同是赵某带的那两个孩子的名字,一套写的我的名字,当时是按人头60平米买安置房,家里4口人,可以用底价买240平米,现在我们两个人闹离婚,我想把那两个孩子的房子要回来,因为现在只有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没下来呢.请问我这种情况离婚能得到全部房子的一半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made……(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15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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