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警这样处理对吗?我该如何为自己辩护?
交警这样处理对吗?我该如何为自己辩护? 你好,我是青岛人,18日我早上7点多钟送孩子去另一小区内的幼儿园上学,在行至小区门口时,是应左转的,当时我的车速很慢,左转后大约要走60多米是小区门卫处,地面有有障碍并且有电子识别系统(临时出入证),当我左转后,在我前面有一辆厢式货车走到门卫处障碍物前突然打左转向,当时我们的距离不足两米。我意识到前面的车要掉头,就当即停下了车并熄火,因为那辆车大,我想得一会我才能走。可是就在他一次性掉头未成功后,突然倒车,并且速度挺快,直接倒在了我车的左前门上,也就是我的驾驶位置门上,致使我车左前门撞凹进去一块,当时车门就打不开了,于是我没有下车,小区门卫过来让我前面的司机把车调一下(撞到我车后他的车是横在小区门口的),司机下车看了一下又上车把车开到了路边,回来问我为什么在他车后面?我没有与他争论,他看到我车内有小孩,又说让我先进去,我说可以,小事我们自己解决就可以了,让他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回来简单处理一下这事。可是当我送孩子回来后他已经离开。我非常生气于是打110报了警,并在交警来后讲述了所发生的一切,提供了对方的车牌号。可是19日交警给我打电话说那车找到了,让我去交警大队,我去后交警说希望我们协商解决,解决方法是对方出100元钱,我们自己承担100元钱,修好就完事了。意思是责任判定是,双方各有一半的责任。我说对方属逃逸,交警说如果那么说的话,问题就大了,可能对方连一半的责任都没有了,因为当时没有现场,你们都离开了现场,没有保护现场。
所以我想问一下交警这样处理对吗?对方不属逃逸吗?到了交警那对方一口否认说他没有让我先去送孩子,是我先离开,说我没有跟他讲让他在门口等我,所以他就走了。这事本来是两个人的事,他不承认我也没办法。那么我现在应该怎样做呢?怎样为自己辩护呢?
并且,交警看我们不同意他们的判定,说让我们双方签字上法院走法律程序。我们该如何走这个程序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ishy(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6-20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