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你好 。我想问一下 今年4.12号的时候,我在成都普惠快信 办理贷款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这是可以按照拒绝的
按照你所签合同执行,未签合同不予执行
你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可以拒绝返还
你好。网贷平台或者是分期平台大多不正规,利息太高。建议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履行,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含各种违约金,手续费)可以拒付,如果不履行还款,可能会被起诉,或者会被催账公司威胁催帐,影响征信。
你好,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可以不支付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