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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二婚离婚有孩子,法院现在判我给女方8万元,是否合理。

二婚离婚有孩子,法院现在判我给女方8万元,是否合理。 我与2006年与现在这个女人认识,双方了解很少就结婚了,婚后发现女方与自己的为人处世和生活习惯不一样,因有了孩子就维持婚姻到2011年,实在是过不下去开始离婚的,第一次法院判不离婚,到2012年下半年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我给女方8万元,我心里不平衡,因为我在离婚之前自己的经济和商店全部在女方的手上,自己手上就没有钱,现在还要我给女方8万元,你说我心里能平衡吗?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18209……(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3-01-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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