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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品遗失,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贵重物品遗失,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去年九月份从金山搬到浦东,十一月份发现金饰(项链一条、耳坠一对,价值一万左右)遗落在金山的房子里了,现在房子住进了新房客并且不承认金饰遗落在房子里。金饰的收据我还保存着,这种情况可以报案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ora_……(上海-金山区)
提问时间:2013-01-1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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