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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17岁未满18 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逮捕 

2012年我17岁未满18 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逮捕  2012年我17岁未满18 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逮捕 交了取保候审的钱 当天就回家了 一年后自动解除了取保候审 现在案件还没有递交到检察院 也没有任何处罚决定 请问我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8-12-18 17:3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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