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引起的债务追讨
你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担心财产被转移应当申请财产保全,而不是强制执行。那么在你取得胜诉判决后显然对方已经将财产转移了,你要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向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才可以实现。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1-14 13:48
1,关于法院调解书的问题。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与房东之间的纠纷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认定房东返还给你9万元租金。这样的调解书和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是有同等效力的,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欠款,那么你可以持生效调解书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但在申请执行的同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有效的财产线索,如名下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便于法院执行的实现。
2,关于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
在你们打成调解协议后,房东为了转移财产用家里的存款给儿子购买房屋,甚至与妻子离婚净身出户,这显然属于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你可以要求确认其财产转移无效,将房东净身出户的财产要求恢复原来的登记情况,追回相应财产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对于其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你也需要进行举证,证明其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的事实即可。可以使用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书面文件等。
3,关于你现在该怎么办的问题。
你现在关键是要找到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对方名下的确没有财产,那么你再通过诉讼途径将其之前转移的财产追回即可。
对于对方名下的财产,你有线索的可以提供给执行庭法官要求调取,比如对方名下存款,你向法院申请法院到中国人民银行就可以调取房东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有身份证号码即可。
如果你没有财产线索,那么你可以委托当地的调查公司进行查询,查询后提供给执行庭法官即可。
如果对方名下的确没有财产,那么你可以搜集证据到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财产转移的行为无效,要求将财产追回后再申请强制性即可。
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以便更好维权。
收集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结合本律师的办案时间,提供以下可供参考的执行措施,顺祝维权成功。
1、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一年以内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0条发出的执行通知,除责令被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并应通知交纳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
5、建议法院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
如果查明对方不按照规定申报过去姨奶奶的财产状况,或者申报财产不实,或有财产拒不履行,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依法给予不超过15天的拘留,以及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6、在报纸和电视上公布老赖,限制高消费。
这是最新的执行措施,查明对方明显存在故意不履行调解书义务的,法院可以在媒体公布对方为老赖,限制其高消费,不能买车,不能买地,不能买房,不能坐飞机和软卧等,贷款和办理信用卡也受限制;
7、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罪。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书的,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让法院依法搜集证据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8、有问题,欢迎进一步追问。
对方转移财产无效,要求法院执行。
提供相关财产线索,以供执行
你这种情况可以收集证据,主张撤销其转让行为无效,同时搜集他的其他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只能收集其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