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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情

车祸事情 我是辽宁丹东的一个老百姓,向律师咨询一件事情。本人男53姓名由春全,本人的妻子去领入股金2000带有入股证和由春全的身份证《丈夫》去领取时银行不提款,然后找银行的工作人员担保,也不提款,银行工作人员说要本人亲自领取,《但是邻居家的丈夫带着妻子的身份证去领入股金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允许提款》本人由春全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入股证去领取入股金,但是在回途中不幸招来车祸经医院抢救不幸身亡,想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银行方面有没有承担死亡的责任?谢谢赵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由春全(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0-06-20 14: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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