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我爷爷、奶奶生前留下房产。奶奶死后,因房屋拆迁,赔付两套住房一套门面。爷爷立下遗嘱:所有房产由我父亲一人继承,并到公证处公证(爷爷奶奶生前与父母共同生活在爷爷奶奶的房屋中,长达20多年。其他姊妹只是逢年过节进行探望。爷爷奶奶如遇生病住院也是父母亲自照料,其他姊妹只是进行探病)。爷爷死后,父亲其余姊妹不愿承认该遗嘱。父亲便与他们商议并签下如下协议(未公证):其中一套房屋由我父亲继承;另外一套住房和一间门面变卖,分成八分(六兄妹每人一份,爷爷奶奶各一份),父亲继承三分(自己和爷爷奶奶的),并从变卖的房产金额中(父亲单独继承的一套不算其中)归还父亲在接房时所交付的水电户头费、差平方补款、维修基金等费用。但现在他们又反悔了,不愿从卖房款中扣取父亲当初所付的费用。父亲一怒,也不愿再承认后来签订的协议。请问,现在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2580(贵州)
提问时间:2010-06-20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