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公租房居住权继承问题
关于公租房居住权继承问题 岳母,媳妇,儿子回迁的时候分到一个65平的套间公租房。增加面积款和采暖费是岳母单位交的。岳母和媳妇在同一个单位.十年前房管员私自将这个套间和大舅哥的37平的单间交换。当时岳母已经死亡。没有通知我媳妇私自将套间和大舅哥的37平单间交换。大舅哥住上套间后,房管员又将37的单间让给了三舅哥,也没有通知我媳妇,只是将单间的房证上加上了我媳妇的名字和孩子的名字,现在我媳妇找到三舅哥要求居住被拒绝。造成我媳妇和孩子无家可归。请问律师该如何处理这起案件?我现在能得到多少平房子的居住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123……(辽宁)
提问时间:2013-01-12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