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关于公租房居住权继承问题

关于公租房居住权继承问题 岳母,媳妇,儿子回迁的时候分到一个65平的套间公租房。增加面积款和采暖费是岳母单位交的。岳母和媳妇在同一个单位.十年前房管员私自将这个套间和大舅哥的37平的单间交换。当时岳母已经死亡。没有通知我媳妇私自将套间和大舅哥的37平单间交换。大舅哥住上套间后,房管员又将37的单间让给了三舅哥,也没有通知我媳妇,只是将单间的房证上加上了我媳妇的名字和孩子的名字,现在我媳妇找到三舅哥要求居住被拒绝。造成我媳妇和孩子无家可归。请问律师该如何处理这起案件?我现在能得到多少平房子的居住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123……(辽宁)
提问时间:2013-01-12 13: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