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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 请问:1,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才能成为一方单独所有?
2.怎么证明是一方父母全资购房?需要哪些证据?
2.需不需要通知女方一起去办房产登记证?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long……(天津)
提问时间:2013-01-12 11: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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