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请好心的律师叔叔阿姨帮帮我

请好心的律师叔叔阿姨帮帮我 我是某公司驾驶员,公司安排我到某货运部提货,提货时我交验身份证后并在提货单上签了字,由于车子装不下还剩1件留在仓库内,当时也并未让货场的人在提货单上注明提走的数和剩下的数就离开了,由于有事情耽搁了当天并未返回货场去,也没有打电话给货场说明并让他们代为保管。等第二天我返回货场提最后1件的时候却发现不见了,货场方也说是不知道。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没有人证明或看到我来提那最后1件货,他们的理由是说我在提货单上签了字的。
    我当时报了案,民警来到现场查看并做了登记,也让货场方帮我调查一下是不是弄错了的情况,后来就让我留个联系方式让我回去等,如果查到会第一时间通知我的。
    但到现在8天过去了都没有任何消息,我也亲自去货场和派出所询问了几次都说没有消息还是让我等,我还在周边都贴了寻物启事。
    现在公司也没有耐心等待了,要求我负全责并赔偿公司损失,这件货价值24800元人民币,
    我的责任是肯定,但货场方是否有一定责任?司法方式去解决胜算能有多少?值不值得用司法方式解决?
    另外当时有事情耽搁没有赶回去货场提货是公司安排我去办另外的事情,让我第二天再去提那最后一件,按这样公司和我的责任又是怎么划分,让我负全责合理吗?
    我也刚参加工作不久,社会经验缺乏,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请好心人帮帮我。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hu……(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1-12 10: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