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和朋友去年十一月份来某公司工作,公司只与我们其中一人签定岗位承包合同
我和朋友去年十一月份来某公司工作,公司只与我们其中一人签定岗位承包合同 我和朋友去年十一月份来某公司工作,公司只与我们其中一人签定岗位承包合同,工资由我们两人自行分配,并约定两个月后交纳社保,工作到元旦由于公司原因缺少材料,我们不不上在公司上班,今年四月公司联系我们到公司上班,我朋友在公司负责车间管理,公司与我签定了岗位承包协议,只有产品制作价格及服从公司管理条约,没有约定工作时间及签约时间,只有公司法人和主管的签字,今年公司工作量大,每天工作时间八到十五个小时不等,没有加班工资,公司以承包为借口至今没有为我交纳社保,请问我能主张什么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海进(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8-12-06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