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责任划分问题
责任划分问题 你好!
我想问问有关法规,我爸开摩托车从右边开到左边去
工作地点,当时右边方向没车过来。我爸车上当时还带一个人在车上。当时坐车的人已经下车,然后我爸一只脚已点地正在下车,当时车子已熄火,而这时对方摩托车车速太快没刹住撞伤我爸,造成我爸右眼失明,脑重伤,对方轻伤,坐在我爸车上的人没受伤。两方都有证见,对方没带头盔,我方带了。15日后交警下了事故责任书说我方负主要责任。事故书说对方车速过快没带
头盔,负次要责任,说我方占道行走负主要责任,我不明白我方已经停车了是对方撞我方的,怎么还要我负主要责任,如果是一个站在那里被撞了,那那个人不是也要负主要责任。交警为什么要说我方占道行驶,为什么不说我方违章停车。我想问下交警处理依据是什么?他这样说不是违背事实吗,我有没有办法将事故责任书重新申查吗,当时现场有5个证人证明我方车子已经停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93193……(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0-06-19 12:39